刑事案件中哪些罪名可能会判缓刑 单位犯罪概念和特征及罪名
2020-11-20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案件中哪些罪名可能会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
第三是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
第四、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单位犯罪概念和特征及罪名
单位犯罪概念和特征及罪名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需要对案件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都必须有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即具有法定性。因此,国家立法严惩单位犯罪活动时,就必须以条文明文规定的形式严格界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及范围。
单位犯罪罪名
1,资助恐怖活动罪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4,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5,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生产、销售假药罪
8,生产、销售劣药罪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1,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3,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5,走私武器、弹药
16,走私核材料罪
17,走私假币罪
18,走私文物罪
19,走私贵重金属罪
20,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21,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22,走私淫秽物品罪
23,走私废物罪
2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5,虚报注册资本罪
26,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7,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9,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30,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31,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32,高利转贷罪
3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最
35,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编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3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3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39,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40,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41,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42,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43,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44,逃汇罪
45,洗钱罪
46,集资诈骗罪
47,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48,信用证诈骗罪
49,保险诈骗罪
50,,逃税罪
51,逃避追缴欠税罪
52,骗取出口退税罪
5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5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6,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5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58,假冒注册商标罪
5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60,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61,假冒专利罪
62,侵犯著作权罪
6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64,侵犯商业秘密罪
6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66,虚假广告罪
67,串通投标罪
68,合同诈骗罪
69,非法经营罪
70,强迫交易罪
71,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
7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7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74,逃避商检罪
75,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76,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77,骗取出境证件罪
78,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