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例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例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2022-11-10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例

  我国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一类罪,这中间还包括了背叛国家罪、间谍罪、资敌罪、分裂国家罪等等,那么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定义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罪应该如何分析定论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并为大家提供一份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例,供大家分析。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定义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例

  [案情介绍]

  被告人孙某和于某主动为A国情报机关搜集我国军事,经济秘密。二人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窃取、刺探本单位保管的国家秘密,并向他人收买了若干国家秘密。二人先后6次向A国该机关出卖情报30份,其 中机密文件12份,绝密文件10份,秘密文件8份,非法得款人民币60万元。因案发来不及出卖的绝密文件还有3 份。

  [案情分析]

  根据刑法111条,二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掌握国家秘密的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为境外组织、机构、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行为人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国家秘密~依法定程序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级。绝密~最重要国家秘密,如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机 密~重要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失。秘密~一般国家秘密。

  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情报~一切可以供给境外机构、组织利用的信息、情况和资料。窃取~以盗窃为手段,通常有文件、计算机、照相窃密等。刺探~用探听等方式获取国家秘密或情报,如 向熟悉情况的人探询。

  利用交际手段、会谈、学术交流等办法探密。收买~利用金钱等物质利益换取国家秘密和情报。非法提供南宁可以做亲子DNA吗~掌握国家秘密的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 [案情结果]

  本案中,孙某和于某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窃取、刺探本单位保管的国家秘密,向他人收买若干国家秘密,并将其中30份情报出卖给A国情报机关。可见。

  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综上所述,为金钱出卖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一般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但如果行为主体是军人,出 卖对象是军事机密,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有的犯罪单位也是可以构成犯罪主体的,但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区别两者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功底的,很多人经常会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混淆。那么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单位故意犯罪的认定标准

  认为首先应当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对于虽经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的公司,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实际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归属该特定个人的,以刑法上的个人论。对于单位犯罪的意志,认为应把握两个特征,一是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如果单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擅自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事后未得到领导认可或默许的,以个人犯罪论处;二是非法利益归属的团体性。

  三、 几种特殊对象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个人承包企业。个人承包企业能否成为刑法上的单位,应以发包单位在被承包企业中有无资产投入为标准。有资产投入的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反之,则认定为个人犯罪。

   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单位。对此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境外公司、企业或组织。境外公司、企业或组织能否认定为单位犯罪,关键在于有无确实的证据证明其存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真实、合法的,即认定为单位犯罪。反之,认定为个人犯罪。

  如果是单位实施了只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就追究主要人以及行为者即可。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有哪些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2024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